今年三月份,楼上邻居小李家漏水,把楼下小张家中地板泡坏,小张因此向小李索赔 800 元。细寻原因,发现漏水点是楼道公共水表间的小李家的管线。小李认为漏水的管线在走廊公共区域,应该由自来水公司或物业进行修缮,因此拒绝了小张的赔偿要求,双方争执不下,产生了纠纷。不久前,小张几次讨要无果后,遂向社区"常来常往"法律调解室求助。到底谁来为小张家赔偿?是楼上业主,还是物业、自来水公司?为何争议这么大?一番梳理后,小张最终得到赔偿,由楼上业主进行赔付的。
(相关资料图)
争议
楼道公共水表间水管漏水 楼下地板被淹谁之责?
不久前,居民小张来到西安路街道如意社区的"常来常往调解工作室"寻求帮助。了解得知,今年三月,小张家中地板被水泡坏,是因为楼上小李家自来水管漏水导致,她因此向小李要求 800 元的赔偿。
情况特殊的是,小区建造时就配有公共水表间,每家每户结算水表用水端和用水端后面的供水管线均在走廊的公共水表间里,而小李家的漏水点正处于走廊公共区域内的管线。所以楼上小李起初认为,管道在走廊公共区域内,应该由自来水公司或物业进行修缮,因此拒绝了楼下小张的赔偿要求,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和纠纷。
调解
现场勘察漏水点 按规定应由业主负责赔偿
如意社区书记常虹、兴工街派出所民警王春昱和沙河口区法院调解员张玮等组成了调解小组,分别与两位当事人进行沟通,又向小区物业和自来水公司了解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拍照和专业人员的鉴定。最终发现,此次漏水是由楼上小李家用水端后面的供水管道漏水导致。
依据《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城市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含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用户负责维护。因此,楼上小李有责任维修水管,并对楼下小李进行赔偿。
随后,调解员们积极不断地进行思想工作,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成功将双方约到了"常来常往调解工作室"。最终,双方均达成共识,楼上小李赔付楼下小张 600 元,两家握手言和,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社区也同时提醒居民:要重视日常水管维护,公共水表间区域也是业主的"家",更要引起重视,一旦发生漏水,快速沟通,避免更大的损失。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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